符合基本条件,且具备下列条件的,可申请认定中级“双师型”教师。 1.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、专业知识, 了解本专业发展现状和趋势,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、教学方法,教学业绩显著,形 成一定的教学特色和可供借鉴的教学经验。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能力,在教育思想、专业建设、课程改革、实践教学改 革、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较突出的成果,起到带头人的作用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主持校级(市级)或参与省级及以上课程开发、资源库建设、教学团队建设(省级前 5 名、国家级额定人员)项目, 或担任校级及以上专业(群)负责人、专业带头人; (2)参加教学类比赛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,或指导学生参加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; (3)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。 2.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技术流程,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和较强的技术革新能力。在实习实训教学、设备改造、技术革 新、成果转化等校企合作方面取得较突出成果,取得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(技师)及以上、“1+X”职业技能培训师(考评员)证、执业证 书等之一; (2)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非教师系列中级及以上职务(职称); (3)参加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能大赛获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; (4)取得 2 项及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知识产权类成果。 3.具有较强的指导与开展教育教学研究、实习实训教学研究的能力,受到学术界的好评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 (1)主要参与校级(前 5 位)或参与市级及以上教科研项目; (2)主要参与撰写校级(前 5 位)教学案例、教科研论文等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,或入选校级及以上论文(案例)汇编; (3)主要参与并获得校级(前 5 位)、市级及以上(额定人员)教学成果奖、教材奖; (4)主要参与(前 5 位)撰写并发表、出版有较大影响的本专业学术论文、教材、著作等。 |